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2万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配套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配套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年产2万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配套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全本)、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4月6日(2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联系人:陈万行
联系电话:1363210638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2021年3月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负责人:
填表人:
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盖章)
电话:13632106386
传真:/
邮编:650311
地址:安宁市工业园区禄脿街道安丰营村委会上禄脿村
项目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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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装置 |
罐体废气收集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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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收集总管 |
罐体废气收集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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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罐活性炭吸附装置 |
危废暂存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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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暂存间内部 |
一般固废暂存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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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站 |
生活垃圾收集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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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油池 |
化粪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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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雨水收集池 |
事故水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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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排放口切断阀 |
储罐围堰 |
目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10191 前言 1
HYPERLINK \\l _Toc30327 表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验收监测依据及标准 3
HYPERLINK \\l _Toc22485 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原辅材料及水平衡、主要工艺及产污环节 7
HYPERLINK \\l _Toc7788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24
HYPERLINK \\l _Toc21124 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8
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20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22
表七 验收监测工况及监测结果 24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27
HYPERLINK \\l _Toc21960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62
附件 63
附图 63
前言
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按照总公司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体发展战略,拟在现有项目厂区预留用地上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配套材料项目》,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生产线整体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同时向社会提供优质、环保型防水材料,为建设节能环保型社会做出贡献。本项目以沥青、减三线油、SBS、二甲苯、溶剂油、石粉为原料,通过配料、搅拌、冷却等工序形成2万吨/年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配套材料的生产规模,产品主要以建筑用沥青制品为主。
本项目已于2019年7月23日取得了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投资备案[2019]110号核发的投资项目备案证。
2020年4月10日,我公司委托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20年7月14日获得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关于《年产2万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配套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生环复[2020]72号)。项目于2020年7月30日开工建设,于2020年12月10日竣工,2020年12月12日~2021年1月30日进行生产调试,并对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调试。
截止2020年1月,建设项目已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2020年1月,我公司成立了验收工作小组,并启动本项目验收工作。
验收工作启动以来,我公司验收小组技术人员进行了资料核查,查阅了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检查了污染物治理及排放情况、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年产2万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配套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并提交给具有监测资质的单位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其进行现场监测。
受我公司的委托,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于2021年1月16日~2021年1月17日对其环保设施现场进行了踏勘,并对其废气、噪声进行采样监测。我公司根据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对监测结果进行了统计分析,并结合现场环保管理检查,编制完成了《年产2万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配套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技术支撑。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验收监测依据及标准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2万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配套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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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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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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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安宁市工业园区禄脿轻型制造组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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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名称 |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配套材料,包括溶剂型沥青材料、非固化沥青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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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2万吨/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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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产能力 |
2万吨/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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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时间 |
2020年7月14日 |
开工时间 |
2020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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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时间 |
2020年12月12日~2021年1月30日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21年1月16日~2021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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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
环评报告表编制 |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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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湖北省益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湖北省益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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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 |
118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70万元 |
比例 |
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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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 |
1180万元 |
实际环保总投资 |
70万元 |
比例 |
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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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依据 |
1、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3、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公告2018年第9号); 4、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2020年12月13日) 5、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5号《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 6、《年产2万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配套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7月); 7、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关于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关于《年产2万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配套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生环复[2020]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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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大气污染物标准 (1)导热油炉废气排放标准 导热油锅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排放废气执行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规定的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1-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m3
(2)排气筒及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执行标准 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二级标准,详见表1-2。 表1-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项目运营期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及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等会散发异味,生产车间异味来源于沥青散发的非甲烷总烃、未收集到的沥青烟气等,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新改扩建),即:臭气浓度<20(无量纲)。 2、噪声污染物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噪声限值见表1-3。 表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dB(A)
3、废水排放标准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现有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再进入到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中绿化用水标准,晴天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雨天暂存于污水收集池,待晴天回用。 现有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已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2020年3月20日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排污许可年检检测报告中水处理站出口水质检测结果,中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能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中绿化用水标准。 本次验收不对废水进行监测。 4、固体废弃物 (1)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 (2)运营期危险固废临时贮存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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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生产废水,只增加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依托现有项目已建隔油池、化粪池、中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现有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已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2020年3月20日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排污许可年检检测报告中水处理站出口水质检测结果,中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能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中绿化用水标准。 2、废气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包括:①导热油锅炉燃烧废气,燃料为天然气,主要污染物烟尘(颗粒物)、SO2、NOx;②储罐区及生产车间配制(搅拌)/冷却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沥青烟、苯、甲苯、二甲苯、苯并[a]芘、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及粉尘。 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3.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各配制罐、冷却罐、计量罐每个罐体上设置1根排气管汇集到末端总管,并配套设置风量为12000m³/h风机抽取,罐体产生的废气通过风机抽排形成负压进入1套“旋流塔喷淋(碱洗)+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对废气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的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罐体排气管与罐体直接相连,废气捕集率为100%。 项目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产生于投料、储罐卸料、储存过程等工序、包括颗粒物、苯并[a]芘、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苯、甲苯、二甲苯,通过每个储罐呼吸废气排放口设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封闭厂房等措施治理,排放能满足要求。 3、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弃包装袋、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隔油池油污、化粪池油污、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导热油。 表3-1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情况一览表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噪声污染的主要来源是泵、风机等机械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围墙隔声等过程后,厂界噪声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5、污染治理设施与环评对照一览表 项目污染治理设施与环评对照情况详见表3-1。 表3-1 项目主要污染治理设施与环评对照情况一览表
6、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未发生变动。 |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修改单,本项目为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9)中建筑沥青制品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为允许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且项目已取得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安发改投资备案[2019]110号)。 综上,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规划、选址合理性 项目选址位于建设单位厂区内闲置空地,充分利用厂区现有的储罐和生活设施进行本项目的建设,所在区域环境不敏感。 项目运营期间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固废、废水和噪声。项目各配制罐、冷却罐、计量罐配套设置风量为12000m³/h风机抽取,每个罐体产生的废气通过风机抽排形成负压进入1套“旋流塔喷淋(碱洗)+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对废气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的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罐体排气管与罐体直接相连,废气捕集率为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废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化粪池及中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固废分类统一收集,100%处置;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垫等设施降低噪声污染,在采取一系列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周围环境功能,不会对周边企业产生明显影响,距离项目厂界西北侧约35m处的昆明豁达食品有限公司、37m处的云南凯森食品有限公司、西侧约10m处的养殖场均位于项目上风向及侧上风向,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其影响较小。项目运营过程中各项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控制,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分析及公众参与调查,项目周边企业均支持项目建设,项目污染物在采取防治措施后,从环保的角度来看,与周边环境基本相容,选址合理。 (3)项目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项目生产车间东面为厂区原有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西面是埋地储罐区,南面为厂区原有防水卷材成品仓库,与防水卷材成品仓库通过厂区道路及挡墙相隔,高差约4m。车间东南面为厂区原有沥青储罐区。 本项目产品仓库位于储罐区北侧,仓库东面为厂区空地。储罐区和仓库西侧为宽11m厂区道路,厂区道路以西为厂区围墙。仓库北面为厂区综合楼。 储罐区南侧是本项目的配电室,在南侧是厂区原有防水卷材成品仓库。 项目根据生产工艺需求,合理布置厂区预留空地,满足生产工艺需求,且项目平面布置符合安全设计要求,所以项目平面布置合理。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通过估算模式预测计算得知,项目建成后,导热油锅炉排气筒有组织排放SO2最大浓度占标率Pmax为0.19%,最大浓度为0.000932μg/m3,最大落地浓度均位于污染源下风向43m处,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PM10最大浓度占标率Pmax为2.00E-08%,最大浓度为0.000009μg/m3,最大落地浓度均位于污染源下风向43m处,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NOx最大浓度占标率Pmax为2.52%,最大浓度为0.00634μg/m3,最大落地浓度均位于污染源下风向43m处,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项目废气处理装置排气筒排放颗粒物、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二甲苯、苯、甲苯Pmax分别为0.13%、6.18%、0.95%、1.16%、0.00000718%、0.00000359%,最大落地浓度均位于污染源下风向196m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1.1818μg/m3、0.000463μg/m3、18.924μg/m3、2.3169μg/m3、0.000718μg/m3、0.000718μg/m3,颗粒物、苯并[a]芘能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二甲苯、苯、甲苯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空气质量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浓度限值。 沥青、减三线油储罐区面源排放非甲烷总烃、二甲苯、苯、甲苯、苯并[a]芘Pmax分别为1.05%、9.84%、4.92%、4.92%、6.60%,最大落地浓度均位于污染源下风向54m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20.913μg/m3、9.836201μg/m3、9.836201μg/m3、9.836201μg/m3、0.000495μg/m3,二甲苯、苯、甲苯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空气质量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浓度限值,苯并[a]芘能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浓度占标率Pmax分别为6.07%,最大落地浓度均位于污染源下风向42m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54.661μg/m3,颗粒物能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二甲苯、溶剂油储罐区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最大浓度占标率Pmax分别为1.17%、1.32%,最大落地浓度均位于污染源下风向13m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23.385μg/m3、2.6499μg/m3,二甲苯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空气质量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浓度限值。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散发异味,散发异味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项目正产生产、沥青烟气处理设备正常运营的前提下,项目厂界异味是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的,即厂界臭气浓度≤20(无量纲)。 本项目食堂依托现有设施,根据现场踏勘,项目食堂选用油烟净化效率75%的油烟净化设施,经净化后的食堂油烟从专用烟道排出,排风量为2000m3/h。每天按4小时计则排放量为8000m3,则油烟排放浓度为0.24mg/m3,排放量为0.000585t/a,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中型”标准的规定,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 项目周围养殖场位于项目西侧,污染源上风向,食品厂位于项目污染源侧上风向,因此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其影响较小。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距离110m的上禄脿村,环境敏感目标位于项目侧下风向,故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环境影响很小。 综上,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冷却水未与物料直接接触,为清洁水,经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气处理装置喷淋塔废液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不外排。 项目新增职工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中绿化用水标准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综上,项目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泵和风机产生的噪声,根据预测,本项目噪声经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后对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关心点位于厂东南侧110m处的上禄脿村,厂界南侧噪声预测值经距离衰减后在上禄脿村昼间贡献值为11.7dB(A),夜间贡献值为2.8dB(A),项目厂界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后对东南侧上禄脿村的影响可以接受。 ④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弃包装袋、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隔油池油污、化粪池油污、污水处理设施油污、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导热油及喷淋塔废碱液。其中: 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卖至废品收购站;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外排; 餐厨垃圾经业主单独存放和收集,采用密闭、防腐专用容器盛装,并委托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隔油池油污打捞后委托有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化粪池污泥定期打捞后和生活垃圾一起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中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委托当地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喷淋塔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原有危废暂存间,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废导热油由厂家更换时带走处置。 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⑤风险分析结论 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事故可能最大的是易燃物品因事故或其它原因引发的火灾,即存在一定的火灾、泄漏事故风险,本项目大气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Ⅱ,评价等级为三级;地标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Ⅲ,评价等级为二级;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Ⅱ,评价等级为三级,综上项目综合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项目环境风险在做好应急防范措施的基础上,是可控的,可将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到最低。 (5)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运营期通过采取本评价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均能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的影响。项目在采纳相应环保措施的条件下,在运行中加强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则该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关于《年产2万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配套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生环复[2020]72号): 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2万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配套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经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行政审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宁工业园区禄脿轻型制造组团,建设性质为扩建。本项目新增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配套材料2万吨/年,其中溶剂型沥青材料1万吨/年、非固化沥青材料1万吨/年。本项目在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总用地面积1642m2,总建筑面积164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单层厂房2栋及1件配电室,在新建厂房内设置生产车间、库房、储罐区、SBS及石粉原料库、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处理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93%。 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年产2万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配套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昆环评估意见 安宁[2020]26号),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述工程内容、规模、功能、环保对策措施建设。 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应建设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并与区域排水系统相协调。项目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初期雨水暂存于初期雨水收集池内回用于晴天厂区绿化,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在进入项目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8920-2002)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二)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物料覆盖防尘网、保持进出场道路路面清洁、对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减小施工期扬尘及施工机械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包括:①导热油锅炉燃烧废气通过13.5m高的排气筒排放,燃料为天然气,主要污染物烟尘(颗粒物)、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即:烟尘(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SO2排放浓度≤50mg/m3、NOx排放浓度≤200mg/m3;②储罐区及生产车间配制(搅拌)/冷却工序废气,经“旋流塔喷淋(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为沥青烟、苯、甲苯、二甲苯、苯并[a]芘、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及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即:沥青烟排放浓度≤75 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3kg/h,苯并[a]芘排放浓度≤0.3×10-3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29×10-3kg/h,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苯排放浓度≤12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2.9kg/h,甲苯排放浓度≤4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8kg/h,二甲苯排放浓度≤7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5.9kg/h,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23kg/h。 项目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产生于投料、储罐卸料、储存过程等工序、包括颗粒物、苯并[a]芘、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苯、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浓度≤1.0mg/m3、苯并[a]芘浓度≤0.008μg/m3、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浓度≤4.0mg/m3、苯浓度≤0.4mg/m3、甲苯浓度≤2.4mg/m3、二甲苯排放浓度≤1.2mg/m3。 (三)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优化施工工艺,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运营期产生噪声的设备及场所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车辆进出管理,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规范处置。施工期土石方全部回填不外排;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部分清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废弃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隔油池废油和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活性炭、设备维修废机油、喷淋塔废碱液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废导热油更换后由厂家直接带走。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规定。 (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风险影响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增加本项目建设内容,并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备案,最大限度减轻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六)项目防渗工程应在监理部门的监理下进行,防渗工程结束后提交施工防渗监理报告,自行组织开展防渗工程环保验收,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台账,存档备查。 三、设计阶段应开展环境保护设计,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去开展排污许可工作,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自本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请安宁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环境执法现场监督和日常监督管理。 六、请依法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2020年7月14日 3、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及主要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见下表: 表4-1 审批意见落实情况一览表
表4-2 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策措施执行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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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验收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监测期间设备设施处于正常运行; 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废气污染物监测 污染物监测仪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采样、运输、保存、分析全过程严格按照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5468-1991进行。 噪声监测 噪声值监测前后用标准声源进行校准,记录存档,测试时无雨雪,无雷电,风速小于5.0m/s。 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所有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监测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 本次验收监测中,样品采集及分析方法采用国标(或推荐)方法,检测方法及仪器见下表5-1。 表5-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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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内容: 1、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生产废水,只增加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依托现有项目已建隔油池、化粪池、中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现有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已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2020年3月20日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排污许可年检检测报告中水处理站出口水质检测结果,中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能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中绿化用水标准。本次验收不对废水进行监测。 2、废气 1、有组织监测: 监测点位:导热油锅炉排放口、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共2个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导热油锅炉排气口:烟尘(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同时记录烟气流速、温度等参数; 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沥青烟、苯并[a]芘、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计),同时记录烟气流速、流量及温度等参数 监测周期和频率:监测2天,每天监测三次 执行标准:导热油锅炉排气口执行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规定的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废气处理装置排气口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2、无组织监测 监测点位:厂界上风向1个监测点位、下风向3个监测点位,共4个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沥青烟、苯并[a]芘、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计)、臭气 监测周期和频率:监测2天,每天监测三次 执行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新改扩建),即:臭气浓度<20(无量纲) 3、噪声 监测点位:厂界东、南、西、北厂界外1m处各设置一个监测点,共计4个监测点。 监测指标:昼间连续等效A声级、夜间连续等效A声级。 监测频次:2天,每天昼夜各1次。 执行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弃物 调查项目固废收集处置设施及处置去向,相关处置协议。 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率可达100%。 5、监测点位 本次验收监测点位如下图所示:
监测点位图 |
填表单位(盖章):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年产2万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配套材料 |
项目代码 |
2019-530181-30-03-047193 |
建设地点 |
安宁市工业园区禄脿轻型制造组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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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57防水建筑材料制造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
东经102°16′29.43″、北纬24°57′4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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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2万t/a |
实际生产能力 |
2万t/a |
环评单位 |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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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
审批文号 |
安生环复[2020]72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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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2020年7月 |
竣工日期 |
2020年12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2016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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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湖北省益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湖北省益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530181216575604L157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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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位 |
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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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万元) |
118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70 |
所占比例(%) |
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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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万元) |
118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70 |
所占比例(%) |
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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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万元) |
2 |
废气治理(万元) |
57 |
噪声治理(万元) |
0.5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0.5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他(万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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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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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单位 |
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530181216575604L |
验收时间 |
2021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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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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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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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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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石油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废气 |
46256.76 |
/ |
/ |
/ |
/ |
1386.42 |
27903.6 |
/ |
47643.18 |
/ |
/ |
+1386.42 |
|||||
二氧化硫 |
0.144 |
45 |
50 |
/ |
/ |
0.366 |
5.9583 |
0.144 |
0.366 |
/ |
/ |
+0.222 |
|||||
烟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粉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氮氧化物 |
4.8456 |
112 |
200 |
/ |
/ |
1.0284 |
2.7757 |
/ |
/ |
/ |
/ |
+1.0284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沥青烟 |
0.9353 |
2.70 |
75 |
/ |
/ |
0.0096 |
1.958 |
/ |
0.9449 |
|
|
+0.0096 |
||||
苯并[a]芘 |
0.000002304 |
2.0×10-6 |
0.3×10-3 |
/ |
/ |
0.00000948 |
/ |
/ |
0.000011784 |
/ |
/ |
+0.00000948 |
|||||
苯 |
0.000312 |
0.0600 |
12 |
/ |
/ |
0.0024 |
0.662 |
/ |
0.002712 |
/ |
/ |
+0.0024 |
|||||
甲苯 |
0.000312 |
0.0434 |
40 |
|
|
0.000108 |
0.820 |
|
0.000420 |
|
|
+0.000108 |
|||||
二甲苯 |
0.000312 |
5.24 |
70 |
|
|
0.024 |
1.072 |
0.024312 |
/ |
/ |
/ |
+0.024 |
|||||
非甲烷总烃 |
0.1152 |
4.15 |
120 |
|
|
0.0168 |
o.691 |
0.132 |
/ |
/ |
/ |
+0.0168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附件1 验收监测项目委托书;
附件2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关于《年产2万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配套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生环复[2020]72号);
附件3 检测报告及工况记录;
附件4 原有项目验收批复;
附件5 危废处置协议;
附件6 混凝土抗渗检测报告
附件7 应急预案备案表
附件8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公示;
附件9 调试日期公示;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区域水系图;
附图3 项目与厂区总平面布置关系图;
附图4 项目周围环境关系图;
附图5 项目与安宁工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位置关系图;
附图6 项目与安宁工业园区功能布局位置关系图;
附件7 项目车间平面布置图;